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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新变化-增城区

中考网整理 2016-06-30 18: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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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有多项调整。其中,民办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将首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另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报名招生工作与去年相比均有细化。

  公办小学、初中:来穗人员子女可积分入学

  虽然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出了多项调整,但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基本维持了去年的多项招生工作原则,包括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继续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原则、公办小学招生继续按划定地段招生,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延续“对口直升”、“多校划片招生”、“地段招生”三种模式,按划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等。

  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今年最大的变化在于来穗人员子女可通过积分的方式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和报名工作已于日前启动。

  另外,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变得更为细化,部分特殊学生的升学规定更为明确。(上接1版)其中,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升学时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上旬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进行升学。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并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升学时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在5月上旬,凭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学位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居住地所属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

  民办小学、初中: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可填报1至4个平行志愿

  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今年变化较大。其中,从今年起,全广州市的民办小学或初中的招生工作将首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将不能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不为其在学校办理学籍。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5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学校平行志愿。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1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同样可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初中平行志愿。

  民办小学预计在5月21日至5月30日进行录取,并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民办初中则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2天开始招生,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同时进行,3天内完成,并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拟录取”通知。

  另外,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继续实行“免试入学”,区教育局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民办初中预计将继续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学生在网上报名时,广州本地小学毕业生可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内容扫描件,外地小学毕业生可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以此作为学校录取时的参考指标。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部分)

  4月15日后:民办初中学校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

  5月5日至15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10日至20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1日至30日:民办小学进行招生录取;

  6月1日至10日: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

  6月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2天起: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6月25日至7月4日: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6月30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公办小学录取结果;

  7月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的第7天至第9天: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一次补录;

  8月25日至31日: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参加第二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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