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2016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2016-07-12 10:30:59
上海青浦区2016幼升小统筹排序规则: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2.当居住地登记报名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达到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