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2016幼升小入学政策
北京石景山区2016幼升小入学政策已发布,正在做幼升小准备的家长们注意啦!
一、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学校划片或在学区范围内计算机派位(登记)入学。
2.具有本市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和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到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3.具有本市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监护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就近入学。
4.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资格审核、认定。
5.由市教委分配和区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区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6.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7.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就读。
二、入学办法及相关规定
1.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2016年全市继续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口或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拥有房产,应在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录入信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我区进行信息采集的学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入学。
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石景山区2016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持户口簿或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审核登记信息。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解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协调购房人子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
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信息单独采集。
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大学区(附件1),对北京市户籍学生及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施单校划片与学区内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2016年将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如遇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严重不足时,各学校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2016年XX小学入学招生录取顺序》,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小学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入学考试、面试,不得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