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规范
2016-11-04 10:19:08
2016年11月3日,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规范》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规范》,对广东幼儿园及中小学从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份规范均自2016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从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来看,省教育厅对幼儿园、中小学分别在依法规范办园行为、落实安全卫生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6大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对幼儿园一日具体生活作息制度等有详细的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自主游戏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防止并纠正“小学化”倾向,不以奥数、珠心算、书写拼音和专门识字等内容进行教学,不布置书写和计算类的家庭作业,不组织测验和考试。
中小学方面,也要求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并对学生的心理素质和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培养,有了具体要求。
教学上,普通高中要求,要限制统一考试次数,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公布全体学生名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