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人户一致”判别方法讲解(2)
2016-11-21 11:22:49
场景模拟
情况1
孩子的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孩子的父母,属于人户一致。(上面已经提过)也有人提出,拥有2套以上的房产,不住在户口和房产证所在房子,符合条件么?
例子:小明同学户口对口汇师小学,但是这套房子面积极小,小明父母只是买来挂户口的,不住。现在居住在普陀区。那么,只要小明选择在汇师就读(报名日拿着产证和户口本去报名),依然算人户一致。
情况2
如果孩子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孩子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并且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属于人户一致。
例子:小明父母双亡,和法定监护人姑姑一家住在一起。小明姑姑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在黄浦区,姑姑是户主和房产产权人。实际居住地也在黄浦区,那么小明也属于的“人户一致”。
情况3
孩子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户主和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都是孩子的(外)祖父(母),该住宅单元三年~五年内只认定一个小孩属于人户一致。
例子:小明和父母、爷爷奶奶一家5口住在黄浦区某地,爷爷是户主和房产产权人。这户人家之前也没有落户过其他的入学的孩子。那么小明也属于的“人户一致”。
须知:以上1、2、3类情况,必须是一户一门牌才予以确认。经确认后,属于人户一致的,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