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幼升小外地户口随迁子女政策问答(2)
十、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以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以居住积分为基础、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十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电话可以电话咨询区(市)县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相关问题。
成都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cdedu.gov.cn/
详细参考:首页>>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重点:
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2015年版本对比:
2015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页,子女页)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2014年6月31日之前获得)
4、社保证明及流水清单(成都市社保缴纳至少12个月,并且2015年连续4个月以上,含4个月)
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此证区房管局办理(必须在2014年6月31日之前办理成功的。)
6、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审核材料完毕发放)
7、随迁子女未就学声明(幼升小需要,街道办领取)
8、出生证明(户口本上户主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需要提供),若户口本上户主是孩子的父母,则不需要提供。
9、房屋性质是亲属所有,需要到房管局打印房产所有信息。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获取时间需在2014年6月31日之前)
10、房屋性质是孩子父母所有,但是户口未迁入成都市主城区,需要到房管局打印房产所有信息,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获取时间需在2014年6月31日之前)
11、房屋性质是公房、集体所有,单位出去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房产权证信息(获取时间需在2014年6月31日之前)
备注:
1、劳动单位必须是五城区和高新区
2、居住证在哪个辖区,去那个辖区街道办办理
3、居住证和房产(无论任何性质房产)必须同一辖区,否则无法任何辖区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