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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闵行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全文(2)

2017-03-01 15:31:49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2017年4月1日~4月10日,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按照闵行区小升初的相关要求,请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完成小升初信息登记表的填写、核对和确认等工作。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三)小升初入学方式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和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按照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进入初中。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应如数录取;当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用“电脑派位”、区域统筹等办法录取学生。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1.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区教育局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闵行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

  2.招收特长生学校范围与要求。区教育局核准的市、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由于设点布局和特色项目延续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提出申请,教育局核准后可以按规定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特长生、举办特长班。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经核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2月28日之前将招生方案(包括特色项目、招生人数等)报区教育局审核。教育局结合上年度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和特色项目取得的成绩,对招生人数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控制,确保区内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人数等报市教委备案并予以公示。

  3.招生过程以及结果的规定。4月8日-4月10日,相关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以及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结果上报区教育局进行初审。4月15日—4月16日,学校应在招生督察人员的监督下,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特色项目的测试;完成测试后学校于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在学生就读小学予以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汇总上报教育局普教一科,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

  (五)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闵行区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在入学前签订《闵行区非上海户籍初中学生就读告知书》。

  (六)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符合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学生,如需在闵行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招生;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招生方案与信息

  民办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于规定时间通过校园网等平台发布,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三)招生程序与方法

  全区所有民办小学、初中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6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7日-4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

  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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