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实验学校东校2017幼升小招生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实验学校东校2017年招生告示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为平稳有序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2016年起,本校小学部已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本校小学部招生区域内某门牌号2016年如享受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享受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二、2017年,本校小学部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我校对口地段内,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7年4月23日。
三、2017年,本校小学部计划招生7个班。
四、2017年起,如本校小学部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额部分由区招生办作统筹安排。
五、本校小学部对口招生区域内其他适龄儿童将由区招生办根据周边学校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