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附时间表)
2017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招生政策情况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继续执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
1.强调“三个不变”:
一是责任主体不变。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属地管理,其招生计划由属地区教育局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招生原则不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执行“免试入学”原则。
三是网上报名程序不变。今年广州市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2.进一步完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
贯彻落实2016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进一步完善积分入学制度。目前,11个区均已公布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合理完善招生地段。由于每年个别学校进行改建或个别区域生源状况可能有新变化,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地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可能对个别学校招生地段作适当微调,调整情况可登陆各区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一)严守纪律,坚定维护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继续加强招生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小学招生录取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学校规范招生自律约束。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原则,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也不得借助中间方通过组织测试、竞赛或培训等方式选拔生源。如发现初中学校组织入学测试或通过社会机构组织测试、竞赛或培训等方式选拔生源,一旦核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处理。
(三)各社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不得组织各种进行排序的竞赛、测试,更不得以自行组织竞赛、测试结果来误导群众,增加家长的负担和焦虑,干扰全市的招生工作秩序。
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
目前,各区教育局正有序推进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定了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以便市民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安排及电话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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