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
整理了关于幼儿音乐舞蹈教案《幼儿园音乐教育的评价研究》,希望对幼儿学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幼儿园音乐课程教育,是整个幼儿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通过音乐的形象思维来启发和引导和激发幼儿的智力开发,也就是说,它必须是以引导幼儿参与唱歌、音乐欣赏、音乐游戏、舞蹈、乐曲演奏等音乐实践活动为基本教育内容,以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幼儿进行美育教育。这也正是《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艺术教育要使幼儿“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所要求的教育目的。
幼儿园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发展启蒙期幼儿潜在的音乐素质和表达能力,继而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即在唱一唱、跳一跳、玩一玩、乐一乐的过程中,让幼儿去感知和体验音乐的魅力,从而获得相应的音乐知识和表演技能,即能唱、会跳、能欣赏、会创造,在客观接受和主动创造的音乐艺术活动中表现音乐,萌发幼儿去认识美、感觉美、表现美。
如何对音乐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呢?根据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体会,我以为,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偏重于音乐艺术使命,追求“成品”效果的灌输,以致使教师在这一框架约束下,非但很难进行因材施教,同时也看不到幼儿在进行音乐活动中的潜在创造力。结果是幼儿被动接受,教师也感到音乐活动难领导,教师没意识到在一个个音乐活动过程中要致使幼儿发展什么能力,锻炼什么技能,获得什么情感,形成什么态度。在音乐活动中,而教师只是个盲目且无指向的命令者、指挥者、监督者,只重视幼儿是否有学会和掌握老师所教的一些技能和知识。比如说歌曲会唱了吗?舞蹈动作是否和老师做的一样?是否按照教师事先设计好的思路来欣赏音乐等等。教师既不了解幼儿,也不观察幼儿、不揣摩幼儿,只是用一个预先设置好的标准来评价幼儿,希望所有的幼儿都能完成相同的任务,学会相同的技能,这显然是弊大于利的。
要言之,幼儿的教学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废弃灌输,主张启发和引导。要重视音乐教育的整体性的评价。因此,我认为对音乐教育的评价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音乐教育的评价要重视幼儿的情感因素。
音乐教育活动是一种情感活动。
幼儿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有充分的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空间,以致能够让幼儿获得成功感,从而坚定幼儿的自信心。
在教学中,不论是哪种形式的音乐,只有设置一定的情节让幼儿去体会、去感觉,从心到身、从身到心,才能进入角色、进入音乐。首先,教师要以自己的情绪表现感染和启发幼儿。不论是唱歌、跳舞、器乐演奏等,都应该充满感情,做到有控制地表现和渲染,和幼儿一起分享音乐的美感和自己的体验,如音乐游戏《小猫敲门》,教师从心理上引导分析,让孩子们意识到小猫的威武、勇敢、神气及老鼠的机灵、害怕,幼儿从心理变化中去找一系列动作的感觉,效果可想而知。教师的语音、体态、表情都应该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作品的蕴涵。其次,教师应以不同的身份与幼儿进行情感交流,并关注和满足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情感需求。在音乐活动中,教师不仅仅是教师,还可能是大树、小猫、老爷爷、鸭妈妈等不同角色。教师要十分乐意和善于扮演这些角色,以逼真的情感和肢体语言带领幼儿进入音乐氛围之中。如音乐欣赏《采茶扑蝶》,教师是采茶姑娘,将采茶姑娘看见蝴碟时快活的情绪、扑蝴蝶时愉快的神情、蝴蝶飞走时焦急的神态,追逐蝴蝶时活泼地跳来跳去的情景变成动作表演、示范给孩子们看,要从孩子们那跃跃欲试的眼神里来观察来分析,我的这段“采茶姑娘”表演孩子们懂了没有?再言之,教师也应该具备分析和表现音乐作品的各种情感基调的能力。如《喜洋洋》是热烈奔放、喜气洋洋的;《牧童短笛》时而悠闲时而欢快;《摇篮曲》则如梦如诗,旋律细腻等。进行情感培养,并不只是要求幼儿用动作表达,更应该要求幼儿对音乐产生共鸣。如乐曲《欢庆六一》,不应该只引导幼儿去寻找“高兴”的同义词,如快乐、欢快、愉快等进行情感的概括,还应该引导幼儿在描述时有激情,促进再造性审美意象的产生,会形象地表现高兴的动态细节,能各具特色。与其让幼儿>说出高兴的感觉,还不如让幼儿去表达高兴的情绪。经过这样的音乐活动的熏陶,孩子们的情感体验、表达会逐步变得细腻、深刻。
二、评价中要重视幼儿的探索意识与创造才能。
允许幼儿有不同的答案,鼓励幼儿能从自身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还要营造一种相互讨论的气氛。
我们应该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让孩子们亲自去感受音乐中所包含的强与弱、快和慢、高和低、长和短、音色的分辨、节奏感、乐句的表现、曲式等,培养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并能启发其想象力,发挥其创作潜力。哲学家阿朗说:“播好种子,应该播在土壤里,而不是沙地上……。”教师一定要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评价,让幼儿在活动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使他们的音乐素质“种子”在师生共同打造的“土壤”中自然地发芽、开花、结果。
记得一次律动《鸭子游水》时,我播放乐曲,让幼儿听完之后自由发挥想象力,并相互交流、讨论,然后再根据乐曲做各种鸭子游水的动作。小朋友们都跟着音乐节奏认真地作出各种各样的小鸭的动作。其中有个小朋友悄悄地跟我说:“老师,你看伟隆的动作!”,原来是伟隆自己在做一个身体左右抖动的动作。我看到好几个小朋友都在掩嘴偷笑,就什么都没说,而是让伟隆小朋友自己来解释为什么,小朋友说:“小鸭从水里上岸后,它得把身上的水抖掉啊,我看过的。”其他的小朋友都很认真地听着,一会儿大家都学着伟隆做起了这个小鸭抖水的动作。又比如节奏乐《小鞋匠》,我让三组幼儿分别按意愿选择模仿剪刀、锤子、针的声音进行分组演奏,但有一部分幼儿总不能和大家合拍,我不急于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而是请出两组幼儿,一组的节奏是对的,另一组则是节奏错误的小朋友,请他们分别演奏,然后我引导幼儿共同进行评价。通过全班幼儿的观察比较,帮助他们找到错误的原因所在,这下全体幼儿个个都聚精会神地看,不一会儿讨论开了,最后终于找到了错误所在。幼儿通过观察辨析,解决了自己节奏上的错误,而且是每个幼儿都受益。在评价中,教师要尊重幼儿的独特见解,要接纳所有幼儿的音乐创作作品以及他们的音乐创作方式。我们不要求孩子能把音乐创作得完美无瑕,因为幼儿在探索、创作过程中的东西必定是稚拙的、孩子气的,可那才是幼儿自己的东西,这时教师的作用在于观察倾听幼儿的言行,然后加以点拨,使幼儿在创作过程中不断提高。评价的效果是要激励每个幼儿动起来、思考起来,培养幼儿与教师讨论的勇气,同时教师要会保护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之获得一种安全感,这样幼儿才会大胆创新,主动参与活动。在这许许多多的活动中,发展幼儿的注意力、记忆力、观察力、思维力,大胆地在集体中操作尝试的勇气,使之充满自信心,获得成功后的喜悦心情……,可能会让教师感到起步很慢,效果不明显,但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所获得的点滴知识都不是教师“灌”的,而是自己探求到的,而这恰恰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