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红桥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指南
2017年天津市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居民户口(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同在红桥区并属同一地址,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适龄儿童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到所属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4.办理地点:红桥区各小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居民户口(包括蓝印户口)与合法固定居所同在红桥区,但不是同一地址。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招生期间适龄儿童到户籍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区域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4.办理地点:红桥区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