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霍庄小学招生简章
北辰霍庄小学2017年小学招生简章
为了做好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区教育局《2017年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霍庄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董红霞
成员:刘金仓、刘满囤、米庆起、季奎生、崔风国、张德来
二、招生办法
1、本校只招收 姚、霍、赵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2、年龄为2017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
3、招生时间统一在5月20日~5月21日进行。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4、报名时需携带:
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校登记入学。
5、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本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到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入学。
6、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持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证和公安局出具的不能迁户口证明,由实际居住地学校安排入学。
7、非津籍子女在津入学,须是2017年4月在本校申请登记的适龄儿童,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社保,缴纳时间需到预约登记前至少一年);
)。
霍庄小学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