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江汉区常青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直属有关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通知》武教发 【2017】 7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 【2017】 17号精神,将常青第一学校小学部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常青花园一、二小区(1村至10村)、八小区(1/2中心)、十小区、十四小区
二、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2.房产及户籍要求:
根据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实际办学规模,按以下顺序接收2017年一年级新生:
第一批: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二批: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武汉市。
第三批:孩子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或一手房合同)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房产所有人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孩子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武汉市。
备注:关于房产合同和二手房的说明。
(1)若持有房屋合同必须是一手房合同,且约定交房日期在2017年内。
(2)若是二手房,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合同无效。
(3)每户房产五年内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逐步执行并纳入时间累积的计算)。
三、入学办法
1、网上登记时间:5月10日—5月23日24:00
手机关注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微信公众号,点招生报名,按提示如实登记基本信息并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1)学生一张近期免冠彩照。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第一页有省公安厅和派出所两个章的一页,学生户口一页,父、母户口各一页)
(4)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面。
(5)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一手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效,必须持有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2、资料审核:
(1)初审:2017年5月24——5月26日
根据网上登记情况初步确认新生条件。
(2)复审:2017年6月21日(周三)上午9:00-12:00
地点:常青第一学校小学部高段校门口大厅内
家长携带学生本人及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放在一个透明文件袋内,并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学生报名编号、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现场核实入学新生登记证件原件,暂时保留复印件,开具“资料袋收条”。
(3)资格核实: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证件信息送权威部门核实,确认证件真实有效性。
3、资格确认:
经审核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微信公众号上登录查询。
4、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校门口公告为准),家长持“资料袋收条”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咨询电话:027-83912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武汉市常青第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