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南岸区大兴场小学招生简章
整理了关于2017年南岸区大兴场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本次招生需填写新生信息表,新生信息表要求填写完整准确,所以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亲自来为自己的孩子报名并填写新生信息表。
一、招生范围
同2016年招生范围,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
二、招生计划
根据《南岸区2017-2018学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我校2017秋季计划招生135人,共3个班。
三、招生条件
(一)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和录取顺序。
(1)需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适龄儿童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2)录取顺序
①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含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
②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居住于学校招生区域内。
③适龄儿童户籍从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随父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所挂靠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无产权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于学校招生区域内。
④适龄儿童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安排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两天,请适龄儿童家长带上相应材料和笔到我校报名并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
2.报名地点:大兴场小学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
3.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五、招生联系人
钱老师, 联系电话:02362390465
重庆市南岸区大兴场小学校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