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大渡口区幼升小入学政策问答(2)
初中:长征学校。重庆市37中、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入学办法:学籍注册与分类统筹相结合
1.已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凡持有我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小学毕业证的学生(一年以上学籍),原则上视为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2.未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需“五证”齐全并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报名时,请监护人持“五证”相关印证材料到流动人口接收学校审核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五)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分类排序”的原则,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再接收6所学位紧张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第二,学校再次接收达到年限(在我区暂住、务工1年以上)且“五证”齐全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学生入学,额满为止。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幼升小、小升初)
2017年6月20-21日
2.印证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公安部门出具的在大渡口区一年以上居住证明或房产证
(4)大渡口区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且工作1年以上)
(5)在大渡口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6)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七)补充说明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逾期不再报名登记。
2.已就读过小学或初中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申请新生入学。
3.适龄学生的监护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每位适龄学生只能在我区1所学校报名登记,对多校报名者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4.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数已无法完全满足大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对未达到规定年限或“五证”不齐全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提前作好安排,早作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七.是否购买了学区房就一定能读片区学校?
不是。根据国家与重庆市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 “三对口”原则划片入学,而不是购房入学,户口必须迁入居住地(学位紧张学校落户时间需达到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才能划片入学,并且划片入学只能确保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的入学需求,而不能确保插班生的转学需求。
此外,学位紧张学校每套城市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因此,如未达到年限,购买二手房无论是入学还是转学都不能就读片区学校。
八.为什么转学比新生入学难度大得多?
一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区教委每年在新生入学之前将对我区的适龄学生进行摸底,并根据核查的适龄人数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因此,本区学校学位只能满足本区户籍和部分流动人口新生的入学需求,请家长注意户籍迁入时间,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二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加大,转学需求人数逐年增长,而转学属于插班,不在招生计划之内,加之学校规模已经固定尤其是城区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再超额接收转入学生,但对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插班生,有学位的片区学校尽力予以接收。若片区学校无学位,则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流动人口只能转入以下三所指定学校就读:建胜小学、陈家坝小学、长征学校。另外,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三年级)不允许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