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江北区幼升小政策
整理了关于2017年重庆市江北区幼升小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江北区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小学入学:三对口
2.初中入学:对口和划片相结合
(三)非江北区户籍学生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尽力满足非江北区户籍入学需求,我区指定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非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需准备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户籍是非江北区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
三、工作安排
1.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等重要招生信息,学校将在招生工作启动前,在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对外发布。
2.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招生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阶段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3.公办小学和初中从2017年6月20日起开始报名审核并招生。
4.公办学校在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含公办初中本区“小升初”学生)。
5.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于4月1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