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流动人口幼升小入学攻略
整理了关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流动人口入学攻略,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入学条件:适龄学生监护人必须在本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且“五证”齐全,即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本人的营业执照、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报名时,监护人需提供在大渡口区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五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原则:定点就读与分散安置相结合
1.定点就读。
小学流动人口定点学校:马王小学 、建胜小学、跳蹬小学 。
初中流动人口定点学校:民族中学 、茄子溪中学。
2.分散安置。其他学位相对宽松学校在解决完本区户籍学生后,视空余学位情况分散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额满为止。分散安置的学校名单视当年招生情况而定,以当年公布的为准。2017年分散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校如下:
小学:长征学校、陈家坝小学、庹家坳小学、车家坪小学、互助小学、公民小学、花园小学、大堰小学、新工小学、百花小学。钢花小学、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初中:长征学校。重庆市37中、钢城实验学校只接收我区购房并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入学办法:学籍注册与分类统筹相结合
1.已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凡持有我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小学毕业证的学生(一年以上学籍),原则上视为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2.未在我区注册学籍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需“五证”齐全并在我区务工、暂住一年及以上,有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资格。报名时,请监护人持“五证”相关印证材料到流动人口接收学校审核资格,根据其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暂住、社保年限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五)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分类排序”的原则,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再接收6所学位紧张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
第二,学校再次接收达到年限(在我区暂住、务工1年以上)且“五证”齐全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学生入学,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