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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疑问解答汇总

2017-11-29 15:11:17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整理了关于苏州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疑问解答,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招生季开始喽!今天下午,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2017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小编这就送上最及时最权威的政策内容。家长想要了解的招生入学问题,这条文章里全有,转发让更多家长知道吧!

  【小贴士】

  1、一共33条问答,内容略长,家长可以根据孩子年龄段有选择性地了解,其中幼儿园报名在第3条,地段生认定在第6条,积分入学在第7-12条,高中自主招生在第21-22条,招生时间安排在第33条。

  2、各市、区招生入学文件近期将分别下发。文末附各市、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及地点,请根据所在区域选择咨询。

  1、问:2017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生源规模情况如何?

  答:

  2017年,学前教育入园 “总量增加 、资源紧张”;小学阶段事业规模“持续递增、高位运行”;初中阶段事业规模“加速增长、区域不均”;高中阶段“人口低谷、回升明显”。

  根据出生人口,考虑人口流入流出情况,预计2017年9月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人数14.8万,比2016年增加0.32万人;城区(三区)小班适龄幼儿预计2.73万人(其中户籍幼儿1.23万人,外来人口幼儿1.5万人),比2016年增加0.11万人。

  根据各类数据统计,2017年9月苏州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预计14.3万人(其中户籍人数6.4万人、外来人口7.9万人),比2016年增加1万人;城区(三区)一年级新生预计3.26万人,(其中户籍1.93万、外来人口1.33万),比2016年增加0.21万人。

  依据学籍管理系统统计,我市预计2017年秋季全市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人数为10.2万人,同2016年相比,预计增加1万人。城区(三区)预计2017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入学新生约为2.28万人。2016年三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新生为1.94万人,预计增加0.33万人。

  2017年全市中考报名学生7.17万,比去年增加0.6万。按普职比大致相当计算,2017级新高一学生3.5万人,比今年毕业学生增加0.9万人,增幅较大。

  2、问:入学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

  面对已经到来的入学高峰,在“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规模需求将迅猛增长,苏州将同时面临“有学上”和“上好学”的挑战,使入学招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总体要求:2017年我市招生入学政策坚持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政府文件精神,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区域协同,挖掘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化解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总体考虑:把握客观现实,坚持问题视角,化解矛盾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坚持系统推进。在涉及到幼儿园入学、小升初、中考升学等各阶段难题,包括民办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着人与人的发展做文章,始终立足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学生利益永远高于一切。坚持政府统筹,全大市导向,整体系统设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区域协同排难,下好一盘棋。

  3、问:今年幼儿园如何报名?

  答: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报名时间:6月3日~6月5日(周六~周一),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

  (2)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小班为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的幼儿园有托班,招收满30个月孩子(2015年2月28前出生)

  (3)报名时须带材料:

  ①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

  ②非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苏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

  4、问:2017年苏州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会事业。今年将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设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第一个五年计划(2011-2015年)改扩建154所,增加学位59013个。2016年开始实施江苏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将新建、改扩建213所。大力推进2017年新建、改扩建学校77所(其中36所幼儿园)政府实事项目,优化布局结构,确保小区配套、城乡结合和人口集聚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截止到今年秋季开学,全市有18所新建,7所改扩建幼儿园启用,新增班级数345个左右,新增学位数1.21万个,其中新增小班学位数0.28万个。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鼓励多渠道投入、支持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合理配置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能满足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尝试施行服务区制度,对服务区内的幼儿确保优先入园。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充分挖掘潜力,创造条件,扩大存量规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三是积极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教基〔2015〕4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招生,优先满足所在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入园。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提升保教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民办园收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5〕35号)文件精神,执行《关于明确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字〔2016〕3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其办园条件基本达标、质量与同类公办幼儿园基本相当的前提下,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收费标准。

  四是继续加强无证园整治,有序推进学前看护点建设。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园及看护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自2013年5月《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府办 [2013] 96号)颁布以来,各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加强无证园整治,有序推进看护点建设,截止2016年9月全市9个县(市)区已建备案看护点173个,开设班级数1500个左右,看护儿童数4.94万人,有力的遏制了无证园的蔓延,满足了部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看护的需求。

  5、问:对于残障学生及其他特殊需要学生的入学问题,苏州市有何政策?

  答:

  各市、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力度,关心、关爱每一个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残障儿童、少年:

  一是鼓励随班就读。适龄残障儿童、少年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到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一定区域内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源、条件的普通学校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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