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增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整理了关于广州幼儿园《2017年广州增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对广州家长为孩子择校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二〔2017〕24号)的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科学、合理统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全区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
(二)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镇街负责、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开、公正开展。
(三)适龄招生原则。2017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执行。
(四)免试招生原则。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任何类似考核及审查成绩的方式实施招生。
二、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结合本镇(街)实际,制定本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托幼办),并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本镇(街)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各类幼儿园根据办学条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2日前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申报招生计划
1.各类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结合实际填报《增城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于2017年5月2日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
2.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属地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加具意见汇总后,于2017年5月3日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审核。
3.区教育局审定各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后进行全区通报。
(三)发布招生信息
1.4月下旬在增城区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增城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5月初发布《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情况一览表》及全区具备招生资质的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办学性质、地址、招生人数、报名咨询电话等)。
2.5月上旬全区各类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人数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包含报名时间和地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所需证件、录取办法,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办学特色等内容),报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后汇总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备案。完成备案后各幼儿园通过网站、网络、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村委)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四)组织报名录取
各类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5月(具体报名方式由各幼儿园负责公告和解释),其中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园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第3周,6月12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1.公办性质幼儿园
(1)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园。实施网上报名、电脑派位,招生学位数按《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学位数的90-100%面向社会电脑派位,具体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电脑派位比例,比例不能低于90%(排期详见附件2)。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镇街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本镇街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报读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幼儿园的幼儿,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http://jyj.zengcheng.gov.cn/)的网站,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双胞胎(或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是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二是多号派位,按实录取。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集体办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应优先招收本系统、单位、部门和本村(居)的子女,出现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人数的,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录取。如出现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社会分配,剩余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应根据剩余学位数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录取。
(3)小区配套公办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学位数的,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录取。
2.民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