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9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整理了关于天津幼儿园《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9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希望对天津家长为孩子择校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户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含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须提供户口簿、房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
四、招生园所基本信息
幼儿园名称
坐落地址
招生人数
和平区第二幼儿园
和平区吉林路41号
50
和平区第四幼儿园
和平区常德道38号
75
和平区第五幼儿园
和平区昆明路72号
50
和平区第八幼儿园
和平区荣吉大街20号
100
和平区第九幼儿园
和平区河沿路卫华里51号
75
和平区第十一幼儿园
和平区长沙路64号
150
和平区第十三幼儿园
和平区热河路31号
75
和平区第十六幼儿园
(和平区民族幼儿园)
和平区重庆道116号
25
天津幼师附属幼儿园
和平区柳州路26号
25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具体时间每日9:00-17:00),逾期将无法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和择园意向。
注:家长为孩子择园时,可选择1所或多所幼儿园,请家长根据情况选择。
(二)资料审核
4月17日至4月20日为资料审核时间(具体为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请家长在此时间段内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报名编号。如审核未通过,可根据审核意见再次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信息(如逾期不能重新提交,则为报名未成功)。
(三)随机派位
获得报名编号的适龄幼儿按照以下随机派位原则参与派位:
1.9所幼儿园的派位顺序均在现场随机抽取决定,选择2所及以上幼儿园的,如被派位至其中1所,将不再参与后面幼儿园的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