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波市北仑区学校幼升小招生实施意见
整理了关于2017宁波市北仑区学校幼升小招生实施意见,希望对宁波爸妈了解幼升小,帮助宝贝更好的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
为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科学构建公正、公平、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6〕3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就2016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招生对象: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3.地段生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的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北仑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对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和父母有效房产、户籍本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5.申请地段生报名:对需跨街道(镇)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5~6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申请地段生”的相关规定。
6.地段生录取:5月16~17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18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镇)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
自2016年起,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中小学地段生(户籍原则上本街道(镇)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
上述①~④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教育局业务科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
7.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招生方案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该两校网站。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