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海县段城区学校幼升小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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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 “取消择校、调整学区、控制班额、分类入学”的工作思路,特制定2016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段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义务段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实行统一招生、分类入学的原则。
3.坚持“住户一致”优先、按顺序录取的原则。
4.坚持合理控制班额的原则。小学、初中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下。
三、招生对象(共分三大类)
第一类:新生为城区学区户籍对象。其中:初中一年级新生为城区5所公办初中学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城区10所公办小学学区户籍。
第二类:新生为非城区学区户籍对象,但其父母已在城区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
第三类:
(一)新生为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对象,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当年4月30日连续满一年及以上,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的。
(二)新生为既非城区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学区房产对象,但其父或母已在城区学区内务工,截止当年4月30日连续满一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单的。
从2017年开始,中小学第三类对象其父母的营业执照、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时间要求连续满2年及以上。
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对象必须符合计生部门的生育政策规定(以所属镇乡、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为准)。
四、招生办法
(一)实行划片与电脑派位
第一类、第二类对象根据新生提供的房产证,按所在区域及录取顺序就近划片。第一类对象如果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第三类对象根据新生意向,须参加有招生余额学校的电脑派位(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在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邀请县纪委、县公证处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家长代表共约40—50人参加。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被淘汰者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随机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