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幼升小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整理了关于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招生依据及原则
(一)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入学有关规定,实施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录取原则
实施积分制入学办法,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分批次按积分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后,不再接收报名。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城区局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城区局属学校包括:区实验中学、区实验二中、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区实验三小、区国城小学。
1.实行划片招生、分批次报名和积分制录取
(1)招生范围
城区局属学校主要招收相关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城区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具体说明见附件1)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区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古庙头、董村、东果园、百埠庄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二中招生范围为南疃社区、杨埠寨社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城阳村、东果园、寺西、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长城路以西、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和正阳路以北、虹子河以南、华城路以西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二小招生范围为正阳路以北、虹子河以南、华城路以东、青新高速以西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实验三小招生范围为小北曲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长城路以东、正阳路以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区国城小学招生范围为百埠庄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青新高速以西、虹子河以北和青新高速以东、正阳路以北城区区域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2)分批次报名、积分制录取
城区局属学校分4批次报名,各批次报名、录取办法如下:
第一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相关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之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的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首先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其他“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
第三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城阳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城阳区其他户籍是指“两所非社区”之外的区内户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城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2.招生责任共担机制
实施局属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区实验中学与区实验二中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区实验三小、区国城小学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学校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
城区局属学校按批次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未被录取的新生可以选择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或就近选择城区其他学校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