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沁园小学招生方案(2)
四
相关政策
1. 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8〕7号)精神办理。
3.港澳台商子女入学,按《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办理。
4.院士和国家级专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学,按我市《落实在锡院士和国家级专家有关待遇的实施细则》(锡委知办〔2002〕3号)精神办理。
5.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随归子女入学,按我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530”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151号)精神办理。
6.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关于城市重点工程拆迁中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锡教学〔2006〕215号)精神办理。
7.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由集体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指定施教区安排入学。如已购商品房或有明确产权房、使用权房的,也可按房产地施教区安排入学。
8.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施教区小学随班就读。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认定,应以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五
纪检监督电话
85852036
六
招生咨询
电话:85851077转8013(教导处)
咨询地址:五星家园329号 (沁园小学五星校区)
网址:http://wxqyss.wxlxjy.com
微信公众号:wxqyxx
七
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李健 副组长:刘玉群 杨惠民 朱虹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刘玉群
组员:吴菊、钱元敏、陆钧、陈琳、唐晓军、 高红华、江坚明、邓如春、 吴桔、孙瑾
纪检监督组组长:殷爱武 组员:王张斌
6月2日新生报名操作流程敬请关注学校微信公告。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沁园实验小学校长室。
江苏省无锡沁园实验小学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