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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无锡市旺庄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家长帮论坛无锡站 2017-12-08 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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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关于2017年无锡市公办小学旺庄实验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旺庄实验小学2017年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颁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无锡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锡教发〔2017〕9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7年6月10、11日办理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 年龄:必须为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我校不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适当延缓。

  2. 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必须具有我施教区正式户籍,我施教区范围包括新光社区、春雷社区、红旗社区、长欣社区、长江国际花园、长江金岸、香山花园一期、银河广场、东方银座、盛业家园、新光大厦、润泽东都、新城尚东区。适龄儿童户口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我校按正常入学办理:

  (1)     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我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我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    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我施教区常住的;

  (3)    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我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我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我施      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我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由     区、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报名办法

  1.时间:2017年6月10、11日

  6月10日上午8:00—11:00:接受新光社区、春雷社区、红旗社区、长欣社区的儿童家长报名。

  6月10日下午1:30—3:30:接受长江国际花园、长江金岸、香山花园一期的儿童家长报名。

  6月11日上午8:00—11:00:接受银河广场、东方银座、盛业家园、新光大厦的儿童家长报名。

  6月11日下午1:30—3:30:接受润泽东都、新城尚东区的儿童家长报名。

  2.地点:旺庄实验小学(有序排队登记验证材料)

  3.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证明、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卡、幼儿园园籍卡、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以上证件的原件及所有证件的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学额申请,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自2013年9月起,全国实行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如若学生在原籍地已入学,监护人瞒报情况申请而导致学生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学校将取消其学额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2.我施教区内非户籍适龄儿童:(1)辖区内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和《江苏省居住证》,且两证登记现居住地信息一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父母购买施教区住房并持有房产证,但未办理户籍迁徙手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3)辖区内父母持《江苏省居住证》居住满半年以上,在原户籍所在地确无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材料审核时间:2017年6月1—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休息)。地点:机场路111号旺庄街道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居住地派出所除外)

  招生咨询电话:85213340—8802    钱老师

  无锡市旺庄实验小学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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