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整理关于2017年无锡市公办小学花园实验小学招生公告,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将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新生报名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2. 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凡监护人持有《无锡市居住证》(需同时出具《江苏省居住证》),并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可按照学区内适龄儿童同等入学条件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位户籍,或投亲靠友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或同一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自2018年起,新生入学需注意:原则上,新生入学须当年6月1日前在施教区具有一年及以上正式户籍和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满一年(过渡期间,2018入学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前)。否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30
2017年6月3日 上午9:00~11:00
三、报名地点:
花园实验小学东校区一楼乒乓馆
四、报名要求:
1. 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在招生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到学校报名。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或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报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无锡市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2)父母双方及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户籍所在派出所的一张户口纸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