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学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2)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1)、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市务工的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
(2)、暂住证或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已暂住1年及以上;
(3)、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在一起的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4)、其他证件: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5)、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交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六、转学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班级学额最高不超过46人”,鉴于实际情况,学校将严格控制转学生,只接收符合条件的学区内学生转学;南北校区所有转学申请一律由分管校长审批,集中办理时为7月1日-7月2日。
七、招生咨询电话
北区教务处:63641682-6108;
南区教务处:66116075-6108
备注:每周二下午2:00-3:30,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八、特别说明
学校不收取借读费、转学费、学籍管理费、教材费、作业本费等,更不存在介绍费等乱收费行为。
一旦发现以此为名的“吃、拿、卡、要”的现象,请如实举报。
举报电话:书记室63641682—6103、校长室66116076。
合肥市第六十一中学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