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开发区小海小学招生简章
整理了关于2017年南通市开发区小海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对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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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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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范围:以小海街道行政区域为准(八号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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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
7月9、10日两天,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30),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同时来校。
(二)报名方式:
1.家长带孩子在门卫处拿号,按号码先后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食堂底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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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若户口簿显示不在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打针记录页,姓名需与户口本上一致,若不同请提前到卫生院更正);
(4) 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原件。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计算至报名之日);
(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打针记录页,姓名需与户口本上一致,若不同请提前到卫生院更正);
(6)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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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由于本校现3-5年级各班学生均已超额,原则上不安排插班生。1-2年级尚有部分空余学位,按照“先购房、后暂住”的原则。转学提供材料除参照新生入学要求外,另需提供学生学籍卡(含G或L开头的全国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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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补充说明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常住地就读:
1. 监护人中有现役军人(含武警);
2. 监护人中有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员;
3. 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孤儿等。
(二)关于合法固定处所的确认依据:
1. 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 城区建设所致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1)拆迁户,原则上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2)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 期房(尚未领取产权证)凭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
4. 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分配。
5. 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经房屋管理部门查核后确认父母无住房的证明和长期实际居住地社区户籍警签名的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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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带孩子一起来校。
2.户口簿、房产证将由有关部门专门验证,请确保原件真实性。凡用假户口,假家房产信息者,一经查实,其对已入学子女作清理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