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了关于包河区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合肥爸妈了解幼升小,帮助宝贝更好的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在包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含滨湖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对婚后确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区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二)坚持“就近、免试、单校划片”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各小学于6月10日前将本校细化的学区图和招生启事送区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各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学区图以区招办公布为准)
(三)其他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
2、初中特长生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2〕41号文件精神,我区46中、48中可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太湖路小学继续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面对全区招收智障儿童。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设立“包河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今年秋季面对滨湖新区招收智障儿童。
4、民办初中招生
四、几点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
(二)高校附属学校招生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应进入本单位附中和子弟学校就读。
(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
滨湖新区今年秋季6所新校建成并开始招生,分别是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陵江路中学、合肥市阳光中学四川路校区、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万慈小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金斗路小学、师范附小第三小学贵阳路校区、合肥市望湖小学洞庭湖路校区。
包河经济开发区金葡萄家园小区配套小学建成并开始招生,该校纳入合肥市金葡萄小学管理,作为合肥市金葡萄小学北区。
合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西安路学校在金葡萄小学北区借址办学,2017年秋季整体迁回建成的新校。
(四)停止招生学校情况
合肥市晓星小学、合肥市义城小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教育集团(新街校区)停止招生。
五、规范管理
(三)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