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海门市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
整理了关于2015年南通市海门市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5年海门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及各项招生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办法
1.招生的年龄界限
小学起始年级招生的年龄界限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已到规定小学入学年龄,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乡镇、区街学校施教范围内的须到乡镇、区街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审批,直属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须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乡镇、区街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15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乡镇、区街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符合照顾条件的来海务工人员子女。
(2)施教区的划分: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小学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乡镇、区街研究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新生录取:在乡镇、区街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3.主城区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15 年6月底前,户籍在主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各招生学校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实验小学: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海门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海师附小:
①东洲河以东,静海路以西,锦秀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锦秀路、东洲河以北;
③静海路以东,拥军路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育才小学:
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海南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越秀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东洲小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通源小学: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青海路以北。
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①越秀路以东,瑞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拥军路以东,越秀路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瑞江路、竖积河以西,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开发区小学:
瑞江路、竖积河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海门工业园区交界以南,长江以北。
能仁小学:
①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东洲河以西,新海路以南,长江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