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市关于随迁子女就学所需报名材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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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随迁政策
2、随迁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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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随迁报名:我走过最长的路,是你的套路(附各类材料)
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合肥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
《2017年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凡居住在我区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2日至7月16日或7月26日至7月28日到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时一并发布)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