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小学南校区入学指南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小学南校区入学指南
1、户籍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入学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房产地址一页及附记一页、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2、户籍非房产但居住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入学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及有地址一页、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3、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携户口本、动迁证明、入学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动迁证明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4、居住学区内配住廉租房(经适房)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入学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5、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居住证地址与本学区内房产地址一致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入学登记表、学生居住证、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学生居住证、家长一方居住证、积分证明、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房产地址一页及附记一页、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6、本市非我校学区户籍但持有我校学区范围内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携户口本、房产证、人户分离回执、入学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房产地址一页及附记一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父母身份证、出生证顺序装订。
7、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人员的同住子女,若居住证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地址与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一致的,携户口本、房产证、入学登记表、学生居住证、父母一方居住证(临时证加就业证)、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学生居住证、家长一方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有灵活就业证的提供(多页)、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学生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房产地址一页及附记一页、出生证等顺序装订。
8、父母一方为上海户口的,携户口本、上海一方房产证、入学登记表、学生居住证、父母一方居住证、父母身份证、出生证等。按入学信息登记表、学生居住证、非上海一方居住证(有积分证明的请同时提交)、非上海一方有灵活就业证的提供(多页);学生所在户口本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户主一页、父或母一页、学生一页;上海一方所在户口本有户口地址的正反面一张、父或母一页;房产证有登记号一页、房产地址一页及附记一页、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法院判定监护人证明等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