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材料的审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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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生审核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16种条件之一的,并在我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不符合16种条件之一的及政策外出生未接受计生处理完毕的(不符合2016 年1 月1 日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生育,按2016 年1 月1 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除外),请申请积分入学。
2.报读学生属南海区内户籍且在南海区内报读的,免予办理计生审核。
(二)、所需资料:
⑴《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原件一式二份;
⑵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⑶报读学生父母所生全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⑷报读学生父母属省外户籍的,提供由其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或提供由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属省内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⑸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⑹报读小孩属于政策外出生的(包括不符合2016年1月1日前《条例》的规定生育(含收养),但按2016年1月1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其父母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和征收票据,确实提供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的,提供征收地卫计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⑵-⑹项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由申请人父母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三、办理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计划生育审核,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受理、审核、办结。
⑴申请人父母填写《审核表》一式二份,并由其父母签名声明情况属实。
⑵申请人父母持《审核表》及相关资料到申请人父母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申请人父母现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由女方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根据申请人
提供的材料和《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并加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