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龙江镇2017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四)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生: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
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 号)文件
所规定条件之一的,
并在镇内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
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政策性借读条件
如有调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2.普通借读生: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根据《佛山市新
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24 号)及顺德区
《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工作意见》(顺
流管办〔2016〕15 号)文件精神,在佛山市居住且已连续办理
半年以上(含半年)《广东省居住证》 ,目前居住地点在龙江
镇,在居住证有效期范围内申请积分达到 30 分或以上人员的子
女。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入学办法如有调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
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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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五、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户籍生(含跨学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1.入学方式: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报名,经审核确认后于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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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直接入学。
2.报名时间:2017 年 3 月 18 日
3.报名地点:各学区对应的公办小学。
4.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口簿。查验原件,交 A4 纸复印
件一份;正面复印户主页、儿童页;底面(背面)复印儿童父亲
页、儿童母亲页;适龄儿童的父母因各种原因丧失监护权的,
应
提供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
(2)龙江医院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或 DNA 亲子鉴定证明。查验原件,
交 A4 纸复印件一份。
(4)跨学区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读,除提交以上
材料外,还需提供镇教育局出具的学位安排证明。申请人凭跨学
区户籍生入学申请表或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于
2017 年 3 月 13-14 日到坦田小学领取学位安排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