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杏坛镇小学本地户籍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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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两级对2017年招生工作的安排,我镇拟于4月下旬开始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工作。为使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保障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促进全镇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佛山市教育局、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2017年我镇小学一年级招收本地户籍生,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规范各小学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规划,控制招生人数,各小学班额控制45人/班。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身体健康,具有杏坛镇户籍以及佛山市内其他区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比照杏坛镇户籍学生处理,由镇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
未满6周岁的儿童,或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在我镇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外省市户籍(包括港澳户籍)学生的报名录取办法,待市区两级的相关文件出台后另行制定方案。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一年级招录本地户籍生的顺序为:
1、第一批招录本校学区内人户一致的户籍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
2、第二批由相关学校招录已购房但户籍未迁入楼盘内的本地户籍生;
3、第三批招录儿童户籍在其他村居、但父母一方有本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本地户籍生;
4、最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非杏坛籍且未购房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各类别学生的招录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镇户籍学生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指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分别按以下方式录取:
楼盘户籍生:
(1)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由中心小学直接录取;
(2)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的学生,由桑麻小学直接录取。
(3)其他楼盘的人户一致户籍生,由昌教小学直接录取。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由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直接录取。
如出现个别学校的户籍生报读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情况,则根据学生入户的先后顺序录取学生,未能录取的学生,由镇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