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2016年积分制度参考(2)
7.《得分列表》(由镇街审核后出具)。
提示:
1.迁入集体户口的,同时提交管理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迁入该户籍地址的证明,并盖单位公章。
2.迁入亲戚朋友户口的,同时提交由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该户籍地址的证明,并由户主盖指模。
可积分指标及对应资料:
1.文化程度。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无法验证的,须同时提供受教育所在省、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外省、外市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毕业证验证由受教育所在省、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提供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国家或省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向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补录后再查验。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级别,应提供《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发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提供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
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应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3.社会保险。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广东省内外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提供异地参保证明。
4.房产情况。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年限。应提供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承诺书等证明文件。
7.计划生育(以下积分项目除未婚外,均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1)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在积分承诺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的,每项额外奖励5分;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2)未婚未育、已婚未育的应提供未婚未育(已婚未育)证明或承诺书。
(3)提供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内户籍人员)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男方的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明,申请人属未婚的不用提供。
(4)提供本人或配偶的上环证、结扎证、查环查孕记录本等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1月1日后的孕情检查不纳入积分计算,本加分项自2017年1月1日取消)。
(5)曾违反计划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8.专利创新。应提供科技创新奖励文件材料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表彰奖励、竞赛获奖。应提供广东省内个人表彰、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市颁发的证书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10.社会贡献。应提供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1.投资纳税。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12.卫生防疫。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各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出具的《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或《顺德区学生预防接种情况临时注册证明》;
(2)有相应资质医院出具的已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材料。
(3)我市医疗机构出具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13.住房公积金缴交。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含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复印件。
14.特定公共服务领域。应提供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申请地点
迁入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上申请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顺德分厅;
2.点击“注册登录”注册个人帐号,按要求录入资料;
3.注册成功后,点击“部门服务”,搜索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然后搜索“新市民积分入户顺德”,点击“在线申办”;
5.所需提交的资料全部选择窗口递交,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系统将根据业务审批进程短信通知经办人。顺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