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3月1日开始申请
近日,杭州市发改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明确积分落户将在每年的3月集中受理,今年的落户申请时间是3月1日到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一、什么叫做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本市市区城镇。是现行落户政策的补充,是在《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纲下的具体应用。
《实施细则》明确积分落户应用《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评分指标体系,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积分受理。
二、积分落户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江区、萧山区(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行政区域。
积分落户是重点解决来杭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在城镇落户问题。
符合现行人才引进(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45周岁以下)学历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即可落户,研究生以上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亲属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老年投靠)等落户政策的可以继续按照条件落户,不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为不符合现行落户条件(如人才引进超龄的、非全日制学历的或学历(职称)条件不够的),但实际在杭就业或生活多年的人又提供了一个通过科学评判打分落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