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闵行区人户分离等入学实施细则(3)
三、关于港澳台、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学生入学的工作办法
闵行区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华侨、外籍人员携行子女入学。
有关入学信息登记与核对、公办学校入学方法、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及流程等参照上文,对适龄儿童、学生就读条件及材料要求作如下规定:
1.港澳适龄儿童、学生
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的香港、澳门的身份证件),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2.台湾适龄儿童、学生
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华侨子女
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闵行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4.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学生护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留学人员: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学生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闵行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