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各区外地户籍及港澳台入学政策要求(3)
青浦区
2018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好的做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安置秩序如下: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城区内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城区内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城区内有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入学信息登记人数的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嘉定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奉贤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如果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松江区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按照《2018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金山区
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