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奉贤区公办学校招生排序细则
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排序细则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时,当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和本区人户分离实施方案,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2年。
(7)其他情况。
2、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以上顺序排序,经第一批公办学校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按照本区人户一致优先、同等条件排序靠后为原则,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奉贤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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