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嘉定区招生入学政策十问十答(4)
民办学校录取: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5月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7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本区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过程监管:嘉定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计划外招生,或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违规招生等,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十、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嘉定区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学校集群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继续举行“校园开放日”,学生和家长可自愿参加。“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
3月10日-3月31日,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4日-4月22日,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校园开放日”不得组织学生入学报名,不得收取学生的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不得进行纸笔测试,不得对学生进行面谈。
各学校会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告知,部分招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可实施网上预约等办法。
如参加“校园开放日”,请学生家长提前关注本区公布的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关注各学校的“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子女的安全,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