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普陀区人户分离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方案(3)
(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初中入学程序
1.办妥证件同“小学入学”。
2.2018年4月13日前,各学校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注意事项
1.2018年4月8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请家长务必在相应日期前办妥《回执》。
2.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须做出一项选择,且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3.选择“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填写一张《2018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四、其他
1.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2.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