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招生入学政策问答(2)
五、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2.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学生: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入小学和新来沪入初中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七、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为主,部分区域公办教育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按就读小学作统筹安排;新来沪的五年级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2018年8月10日。
八、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2018年5月17日前,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19日—5月20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2018年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5月31日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6月2日—6月3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
九、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招办按照本区招生政策和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具体可关注相关学校招生告示。
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升初学生(包括在本区小学就读以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回本区就读的),如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由区招办根据入学条件安排其就读公办初中。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回外区就读的,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就读。
十、本区学校今年如何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经区教育局批准,部分学校按规定项目、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教育局和区招办网上公布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学校名单、项目、计划。相关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名额、条件、录取办法等。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自行前往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相关招生学校于4月21日—4月22日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
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于4月23日—4月24日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相关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前交教育局德育处审核备案。4月27日,区招办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前完成。
十一、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获得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家长可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浦东教育门户网站(www.pudong-edu.sh.cn)、区招生办公室网站(www.zsb.pudong-edu.sh.cn)以及各学校网站、公告栏等,了解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十二、本区招生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一)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码头路118号,邮编:200125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58303406、58308120、58307991。
(二)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邮编:201204
电话:20742727、5887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