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锡小学入学公办家访及民办招生计划
整理了关于2018年无锡市小学入学公办家访、民办招生计划等,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政策原文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探索实施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对口入学机会的办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1)无正当理由延缓入学的;
(2)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
(3)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六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在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确定。各公办小学在报名前10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2.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出具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或无锡市居住证、江苏省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
3.民办小学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组织招生。从今年起,无锡市大桥实验学校、私立无锡光华学校、无锡外国语学校、无锡金桥双语实验学校、无锡惠山金桥实验学校、无锡市侨谊实验小学、无锡市洛社新开河实验学校、无锡市协和双语国际学校、无锡南外国王国际学校等9所学校在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其他民办小学按照原办法进行招生。
4. 4月2日-15日,有意愿就读上述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在“民办小学招生平台”(http://mbxx.jijiao.wxjy.com.cn)填写入学申请,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申请3所民办小学。4月16日-5月6日,各民办小学对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对。5月10日-30日,各民办小学根据信息核对情况组织部分学生面谈,各校在面谈前一周公布进入面谈环节的学生名单,家长可进入招生平台查询。6月1日-6日,家长在招生平台填报就读学校。6月8日-11日,各民办小学统一在招生平台录取学生。6月12日起,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录取信息。
5.新生入学一律免试并均衡分班。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不得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生源,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各校应在开学前15天发布开学公告,并公布新生编班名单。
6.各校应当按照国家“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统一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确认学生的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