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整理了关于 山东省青岛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近日, 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回答。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实利益,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积极实施、平稳开展。义务教育已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改革制度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结合我省实际,在多次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2.《通知》主要涉及哪些内容?与往年相比,有什么新变化?
《通知》主要包括规范幼儿园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和加强组织保障等五部分内容。
与往年招生入学工作相比,有六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入学,对推进“阳光招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突出了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三是在指导各地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行为、加分政策和跨市招生协作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对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入园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六是对多项招生入学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落实。
3.为什么将规范幼儿园招生纳入本次招生入学工作范围?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先后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历史欠帐多,学前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体系中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受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叠加影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将更加凸显。《通知》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并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方式分别提出要求。创新提出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招生。
5.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怎么理解?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教育部“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工作要求,《通知》提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支持他们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通知》中提出的所有学校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不能通过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既包括不能组织统一笔试选拔学生也包括不能通过面试、谈话、考察等变相考试方式来选拔学生,更不能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之所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政策的要求,也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有效举措。
6.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怎么开展?
为推动招生工作公平、公开、科学进行,让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通知》特别强调了义务教育要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一是要求各地在招生时提前开展入学摸底,做好工作准备;二是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三是要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2周,将招生政策、范围、程序、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汇总后,省教育厅统一在官方网站公布;同时,鼓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加强社会监督。
7.我省在破解义务教育“择校热”难题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解决“择校热”问题,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