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指南
整理了关于厦门同安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指南,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仅适用于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
一、比较2017年,《同安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有什么变化?
2018年,我区根据《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厦教基〔2018〕3号)精神,制定同安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保持积分体系稳定的基础上,主要从基本原则、申请条件、积分结构、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完善。主要变化有几点:
1.明确基本原则
一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区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二是鼓励长期务工。在积分体系中,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同安区长期务工。三是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2.调整申请条件
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精神,确定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即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一是持有同安区有效的居住证;二是报名前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须在同安区居住。作为过渡,参加2018年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如果近一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厦门市连续居住(中间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且目前在同安区居住,视同符合“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要求。2019年开始,取消过渡,严格执行“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基本条件。
3.调整积分结构
(1)总分由110分调整为120分。
(2)取消30分的基本分。
(3)增加社保居住年限积分。延长社保居住积分年限至12年,将社保积分由原来24分调整为48分,居住积分由原来12分调整为24分。
(4)将购房积分由原来的20分调整为24分。
4.完善计分办法
(1)明确副申请方按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计分。
(2)明确购置的商品住房必须符合成套居住条件。
(3)明确按社保缴交地、居住地、申请区“三一致”的年限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进行计分,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同安区务工、居住。
二、在同安区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六周岁且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随迁子女有资格在同安区申请积分入学,不足龄儿童、超龄儿童和已经在其他地方入学一年级取得小学学籍的学龄儿童均不能申请。
1.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同安区的居住证;
2.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须在同安区居住。参加2018年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如果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居住且目前在同安区居住,可参照符合“报名前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条件予以报名。过渡一年,从2019年起应严格按照“报名前在同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执行。
三、在同安区申请积分入学报名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2018年,我区积分入学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3日-27日在“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的“积分入学 ”栏目或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注意: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用电脑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或手机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ixm0592)进行实名认证(中级)。实名认证不用等到网上报名平台开放才做,现在就可以先做实名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操作方法可按照“i厦门惠民平台”上的步骤逐步进行。
四、如何在“i厦门”进行实名注册?实名认证失败怎么办?
1.用户注册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