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整理了关于2018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公布,希望对宝贝上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意见》指出,今年幼儿入园年龄为:
大班五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四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小班三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市区幼儿园招生于6月份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具有市区户籍或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区居住证的幼儿:
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到所在地的幼儿园报名。
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
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江苏省居住证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地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
《意见》要求
1. 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要严格控制班额
大班不超过40人
中班不超过35人
小班不超过30人
2. 各地要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
3. 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 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 认真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其入园的实际问题。
6.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并严肃查处。
7. 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江阴市、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