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南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南山区幼儿园2018—2019学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就近免试入园: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明确招生对象:本学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各幼儿园不得开办亲子班。生源不足的幼儿园可将招生年龄前移一年,幼儿园调整办学规模和招生年龄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招生时段
公办幼儿园:统一集中招生时段为:5月2日-5月20日,查验材料时间为:5月21日—6月1日,新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7日。
民办幼儿园:统一集中招生时段为:5月2日-6月8日,查验材料时间为:6月9日—6月17日,新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18日—22日公示。
三、上交材料
(一)招生方案(或简章)(4月25日前完成)。各园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各年龄班人数和核定的班级数,结合招生计划,提供咨询电话信息,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或简章,4月23日下午交学前办各管理员备案,4月25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2018-2019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7月8日前完成)。各幼儿园填写招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将纸质档盖章上交学前办,将电子档发送至2058786095@qq.com。
(三)新生学籍录入(9月7日前完成)。新生入园后幼儿园应尽快将《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中的新生学籍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学位紧张的幼儿园可借鉴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二)幼儿园设置专门的咨询、投诉电话,做好儿童家长咨询和疑难问题解答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时间避免拥挤排队现象。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延长招生时间。
(四)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合理招生,不得超班额招生,严禁在三楼以上场所设置幼儿班级。
(五)各幼儿园不得提前集中招生录取或招收亲子班、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区教育局对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管理办法、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3.《2018-2019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咨询电话:
一区:涂美霞26093895
二区:毛宇宏26486851
三区:李金祖26486020
四区:吕小刚26486251
五区:毛宇宏26486851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