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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区2018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家长帮论坛青岛站 2018-04-29 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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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了关于青岛李沧区2018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希望对宝贝上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李沧区2018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温馨提示

  现场确认当天,家长只需提供所须证件原件,无需再提供复印件。

  网上信息采集顺序与现场确认顺序与最终录取学校无关,建议家长避开采集高峰时段,家长在5月5日—6月5日完成信息采集即可。

  请家长务必认真、据实填写网上采集的各类信息,避免因虚报信息或者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完成现场确认。

  2018年招生将严格证件审核。区教体局将在报名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视为无效报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并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满一年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2)父母至少一方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李沧区务工一年以上;

  (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三、材料准备: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

  1.入学登记儿童的户籍本和医学出生证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李沧区居住证;

  3.父亲(或母亲)务工证明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即可,须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一年:

  A.李沧区人社局验印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和经区人社局验印的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及社保卡;

  B.李沧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缴税或免税证明;

  4.父亲(或母亲)住所证明提供以下两种证件之一即可:

  A.李沧辖区房屋产权证(100%产权)或其他相关凭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近3个月缴纳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有效期内的、登记日和租赁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均满一年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幼儿健康手册(中度以上智力残疾、严重残疾、不能坚持在普通小学正常学习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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