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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佳佳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4 1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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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佳佳幼儿园2018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青浦区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努力规范做好2018年佳佳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2.坚持率先满足招生区域内3—6岁幼儿接受全日制正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招生区域内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招生区域内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及“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招生区域内适龄幼儿超额需突破班级数和学额数的,由本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安排随班就读,不随意拒绝其入园。

  三、招生区域

  外青松公路以东、华乐路以西、公园路以北、上达河以南的所属区域。

  四、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我园2018学年招生对象。

  五、招生班级数和幼儿数

  10个小班,250名幼儿。

  六、招生条件及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七、自主招生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注册居住地址和持有本学区房产一致,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先登记,在满足条款六中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电话通知家长现场材料审核事宜(带领幼儿及带好《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

  八、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九、关于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为保证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让在园幼儿有一个较稳定的受教育环境,中大班幼儿的转园补充入园与今年的新生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青浦佳佳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选择佳佳幼儿园报名录入信息,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转园或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出生于2013.9.1—2014.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2.9.1—2013.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秀清

  副组长:郭春凤

  组员:郑思璐、蒋秀兰、王海燕、陈惠等

  十一、招生咨询热线电话

  021—69733511郭老师

  十二、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1.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审核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幼儿园尽可能挖掘现有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5.幼儿园不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6.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http://rybm.qpedu.cn

  上海市青浦佳佳幼儿园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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